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人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怎么要求发放工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催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而对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并不清楚某个岗位适不适合自己,就存在入职工作没几天就辞职的现象。随意跳槽辞职固然不好,但还是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并要求发工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由此可见,想要在入职三天提离职是肯定可以的。只要提前与用人单位作好书面申请或协议,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员工工作时长来结算工资。二、如果提出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只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离职,就可以合法享受自己的在职劳动工资。当然也有一些销售岗位需要作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可能会和员工签署协议约定培训期间不产生工资薪金。遇到这种情况,离职还能拿到工资的难度就比较大了,在这里还是提醒您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样的?质量就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工程质量更是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一项工程项目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像是身患隐疾的病人,随时可能产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的重中之重,那么,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样的呢? 一、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1、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避税...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国家大力发展林业,林业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从事林业工程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林业的有关规定对于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非常高的,目的就是提高林业工程的整体水平。承包方必要满足承包建设的基本要求才可以从事林业工程,任何一项不符合的都会被否决承包资格。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基本的建设要求有哪些。 一、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什么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谁为被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被告人社局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谁为被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被告人社局。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二、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如何处理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都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认定部门在作出了结果之后,则也会作出书面的通知。但对于认定结果有的当事人就会不服,实践中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才好?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


·辞退员工的流程分为哪几步
    辞退员工的流程分为哪几步 1: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 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包括了员工犯错原因和非员工犯错原因。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甚至被国家有关机关刑事处罚的员工,企业要坚决予以辞退,避免在企业内部形成负面的示范效应,影响整个团队的健康发展。而对于那些经过挽救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达不到要求的员工,企业也要予以清除,以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搞清楚辞退该员工的原因,是...


·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是什么?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工作而人员因工作受伤的时候,国家会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工伤,有其专门的鉴定标准,并根据这一鉴定标准划分工伤的伤残级别,不同的伤残级别可以获得不同的赔偿。那么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