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对于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各项政策也越来越明确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等一系列的证书,但是有很多人却只知道这些证书,却不知道这些证书各自有什么意义,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研究一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证是对依法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既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很多城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二为一的,即只发放产权证,产权证内容包含了土地证记载的事项,这是今后的大趋势; 一个城市出现两种情况大多是因为审批原因造成的,例如有的城市,规定区县一级可以审批普通住宅,这就不需要发放土地征,但是对于商业用房和别墅、外销公寓住宅却必须由市(或省)一级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发放土地证。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会造成一个城市两种情况。 如果是两个证合二为一的,那么没有土地证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如果按照规定应该有土地证,那么没有土地证对于今后出售该发拿锅铲就会造成影响。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两个东西是不同的,一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一个是对土地上所建的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俩者明显不是一个东西,但是很多人却不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因此我国也开始慢慢将这两证合二为一,更适应人们生活的需要,这也是社会的进步。



·职工过节费旅游费个税该怎么缴纳?
    职工过节费旅游费个税该怎么缴纳?企业给员工的过节费、旅游费应该按工资薪资所得的个税计算方法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过度疲劳导致失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办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解除程序有所不同。协商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劳动者离职,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那么,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怎么办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一般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录用的员工就需要遵守纪律,员工要是违反公司纪律的,那么需要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甚至是降薪的处罚,公司能不能就员工违纪要求降薪,首先可以看下哪些情况公司可以降薪,具体有如下: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处理的关键地方在于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上,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的,需要花费一定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接下来的文章吧。 一、多少岁算是童工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意劳动合同里面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意劳动合同里面的具体细则。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单位与个人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合同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其中,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项内容,是否有列入劳动合同细则内是极其重要的。还有更重要的是它的缴存比例。所以,我们将在下文告诉您武汉市五险一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武汉市五险一金缴存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