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个工程对于您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程的质量,当然我们您都知道的事工程的质量有一个保证期限,但是有的时候工程质保期到了但是工程的质量却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什么是工程质保期?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明确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两者的区别,产品缺陷在过了保质期之后仍然是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产品出现瑕疵的话并且当事人在质保期内履行了自己的合理义务是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


·起诉强奸罪一般几年失效
    起诉强奸罪一般几年失效只要是在刑事追究时效内(一般为十年)都可以报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只是时间拖得越长,越不容易取证,没有足够的证据就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二、强奸罪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此时的缓期一般是两年,这是法定的死缓期限,是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的。而在这段期间,即使不用马上被执行死刑,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那么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通知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了,应当与检察院承办人保持联系并前往查看信息是否有误,因为提供的信息有限,有些问题务必要得到确认。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的时候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一般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了,检察院一般会进行审查起诉。这种小案子,一般这个阶段不会太久。十天半个月的。到法院以后,法院再审查案卷,也不会太久。总共一个月左右...


·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
    对于被告人具有诸如重大立功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或者被告人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不受只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刑法立法的本意对于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直至免除处罚,不受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减轻处罚的规定,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原则上只能下降一...


·诈骗罪如何处罚 涉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一般公民犯诈骗罪如何处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诈骗罪如何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刑法当然解释入罪是什么意思?
    刑法当然解释入罪是什么意思?刑法当然解释是刑法条文表面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故而依照充足的理由对法条进行自然解释的方法。所谓充足的理由,是指根据社会常识和法律精神,进行推理判断,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出某种结论。刑法当然然释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种属关系的解释。即将种概念范围内的属概念加以明确化、具体化的解释。例如,伪造有价证券罪中的“有价证券”是一个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