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
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
二、 买房贷款指南
如果没超过40岁,建议贷30年(超过40岁银行也不会同意给贷30年),按照现行利率我给算一下,贷20年的话,每月还款2844元,贷30年的话,每月还款2414元。看到这里肯定会说,贷30年岂不是还的利息要多对,如果真按照30年去还是这样的,但是商贷有提前还款的业务,在的贷款成功办理之日起,按时还款12个月以后,就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每年可以申请两次,每次是2万起的整数倍(银行不同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提前所还的这些钱是不计利息的,还完后剩余的钱会重新再计利息,这样的话,30年和20年来比较每月的还款压力会小一些。因为每月的月供是有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构成的,不管是30年还是20年,每月所还的利息是一个固定值(贷款总额乘以月利率),而所还本金(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总月份)会因为贷款年限的不同而不同,从而导致20年和30年每月月供的不同。按照的收入水平,过个几年,手里存个十来万,一次还掉,剩下的就没多少了,这样轻松,还划算。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对应合适的还款方式是不同的,从等额和等额本金这两种还款方式在月供和最终还款的利息来比较,等额还款法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是提前把每个月月供金额都固定好了,方便您记忆。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是把您的贷款本金按贷款期限内等额划分,每个月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是一样。因为每个月归还利息是根据贷款本金计算的,等额本金还款法对于客户开始的还款能力要求高一些,最开始的还款压力会大一些,但月供是按月递减的,相对来说还款到后期压力会越来越小。同时在利率等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贷款最终归还的利息部分,等额还款法相对等额本金还款法支付的利息会高一些。一般情况下很多人对于贷款的年限不是很清楚,根据我国的贷款的规定,买房贷款的年限可以达到30年,这样虽然利息会很高基本上都是翻倍的金额,但是给与自己的压力就会很小。



·节日加班总共多少工资?
    节日加班总共多少工资?应当根据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假期类型而定,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


·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分配方式
    一、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 ...


·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者要是遭受了工伤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的话,那么此时多半都会造成一定劳动能力的丧失,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作出赔偿的时候其实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但就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不同,实际的赔偿也是不同的,这就与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关系了,那究竟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


·工伤保险有误工费吗?
    工伤保险有误工费吗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意外受伤,其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当伤害造成后,需要职工先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我国有专门的认定机构那就是事故发生当地所在的劳动局,如果当地劳动局对该事故经过鉴定后认定是工伤机构,那么有这个权威的鉴定就可以作为日后索赔的凭据。也就是说在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无需提前通知,无需支付代通知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详述如下: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劳动合同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   关联条款:“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