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没有子女的夫妻只用进行财产分割,而有子女的夫妻则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如果你已经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可对方却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继续寻求法律的帮助,向法院起诉,但是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呢?接下请听我们给您分析:

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被判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方有权利随时起诉处理。起诉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希望可以帮到您。离婚不仅涉及到抚养权,还需要考虑的是财产分割,如果有已经决定离婚的朋友,建立清查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以及债务,不要有遗漏,以免后续纠纷。特别是有债务的夫妻,一定要明确债务归属权,并在离婚协议中注明。若有想了解更多离婚相关事项的朋友,我们建立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性解答哦。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
    一、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
    一、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在我国法律中的哺乳期也指怀孕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6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法庭是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什么矛盾,自己调解不好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只要提起诉讼,那么就必须遵守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在申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也不会随随便便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理由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现在实行自愿婚检。但是婚检有很大的好处,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检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离婚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证吗?事实婚姻一般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理不了离婚证。针对事实婚姻诉讼,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