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毒品成为现代社会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一个毒瘤之一,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经受不了诱惑,在别人的教唆下去尝试,从而堕入黑暗的深渊,引诱教唆他人吸毒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得表现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含义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采用行为、语言、文字和隐瞒吸毒后的事实真相,使他人吸毒的行为。引诱,是指讲述吸毒的快感及美妙体验,使其接受吸毒的诱惑; 教唆,是行为人采用唆使、怂恿、劝说、建议、演示等手段,教人吸毒; 欺骗,是指隐瞒吸毒后果的事实真相或者隐瞒其是毒品的事实真相使其吸毒。本罪的特征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属复杂客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负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引诱、教唆、欺骗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他人身心健康。其引诱、教唆、欺骗的对象是从未吸食、注射过毒品或曾吸食、注射毒品但已戒除的人。(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以精神或金钱、物质及其他方法勾引、诱使、鼓吹、拉拢本无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从事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例如,行为人有意在他人面前大肆鼓吹吸食、注射毒品带来的奇妙幻觉和兴奋,以刺激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好奇心等。所谓教唆,是指以劝说、怂恿、授意、挑拨或唆使为手段,鼓动本无吸食、注射毒品意愿或意志不坚定的人吸食、注射毒品。教唆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甚至是示意性动作。所谓欺骗,是指以编造虚假事实、掩盖毒品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不知是毒品而予以吸食、注射的行为。以上三种行为,均可分别构成一个独立的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即可构成犯罪。(3)犯罪的主体系是一般主体。(4)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有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不管行为人的动机是牟利、报复,还是拉人下水,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既构成本罪。认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应注意:犯罪与治病的区别;本罪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别;本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在了解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后,我们会更加清楚地知道这一法律知识,也懂得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我们改如何处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希望您能够抵制诱惑,不被毒品所荼毒。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怎么办有时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会采取财产保全,有时遇到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财产保全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由来为您解答。 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直白点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纳存款机构向该机构缴纳保费,形成一个存款保险基金。未来,一旦投保机构破产无法经营、被撤销或者被接管,存款保险基金机构就能用存款保险基金的钱代偿储户。那么银行破产后,我们的赔偿就是由存款基金来赔偿。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中第五条规定。存款保...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 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主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一、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须经保监会批准后才能解散。 取得保监会的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市场竞争的原因,保险公司要做强就必须做大,因此有保险公司追求规模合并之说;保险公司要做活就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因此有保险公司分立之说。保险公司的合并和分立是其多数股东根据市场竞争的情况决定的,一般而言这是公司的自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