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串标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者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

其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指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是指招标者与特定投标者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从事私下交易,使公开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共同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包括其他投标者)的利益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需要注意,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招标、投标的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倘若当事人串通投标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我国《刑法》的严厉制裁。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退租金吗?需要退还剩余租金。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即使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而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此时都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就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但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呢,了解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才能更好的进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乏市场交易的诚信意...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


·房主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房屋出卖时出卖方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都有其特定的证明内容。由于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房产管理条例,各个省市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的不同,大致总结了所需的证件供您了解,以便您办理卖房手续。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 出卖方身份证证明出卖方个人信息,该信息需要与下面的各种证件上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证明其具有处分权力。 2、户口本、结婚证 夫妻处置共有房产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户...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为应付限购令,您真是花样百出,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想出了先假离婚,让一方“净身出户”,拥有购房权,然后买了房之后,再复合。这个方法看似很好,但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风险和漏洞。接下来由为您仔细分析一下办假离婚证买房可能会怎么样?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目前很多地方民政部门的信息跟别的职能部门信息没做到共享,所以可能会导致有的用假离婚证重婚、买房等等事情发生。 如果您只是打算买房...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父母一方出资购房起诉借贷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一方出资购房起诉借贷纠纷的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


·怎样确定购房合同诈骗罪?
    在当下房地产火热进行中,有许多出现购房合同诈骗罪,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尽量避免受到不法商家的欺诈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民事欺诈,什么是合同诈骗,如果上当受骗,应当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将财产减少到最低损失?下面我们了解一下。 1、什么是民事欺诈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民事欺诈的有以下构成要件:(1)一方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隐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