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类型不同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人也不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希望通过我们的解答,您能够有所了解。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相比较于特殊职务作品有两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搞清楚一般职务作品及其归属、特殊职务作品及其归属,才能不会将两者混淆。遇到类似这些复杂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咨询网站著作权方面的专家律师,凭借他们多年的经验,一定能快速及时的作出判断。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时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为这是根据我们著作权法当中的第5条所规定的时事新闻,它并不属于我们国家的,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之内的,《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何谓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通过...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民事案件都会有一个诉讼时效的规定,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要求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就会在实体上败诉。那么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几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几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与商品分类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品分类是指根据一定的管理目的,为满足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活...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内用”,如果抢注的名人姓名商标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以使用本条款来保护。如果是用自己姓...


·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
     现在您的维权意识都非常高,关于权利,专利权是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之一。买卖关于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首先二者保护的对象是不同的,著作权是保护思想内容,而专利权则更加侧重于对有创造性实用性的物品的发明创造的权利进行保护。 一、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


·商标暂停受理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有初创业的朋友开设了一家新公司,由于是初次,对于新公司所需要的一些执照申请,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等的流程都不是很熟悉,也不知道要怎么样去申请,我们在这里给您讲解一下关于商标暂停受理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以及新公司的商标注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商标注册定义商标注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