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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诉生父索要抚养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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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诉生父索要抚养费可以吗?要看此处所说的大学生是否为一般情况下的成年人,还要看其个人情况。我国法律对给付抚养费一方的给付期限是有规定的,具体给付时间和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协商后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拒不给付的可将其告上法庭。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相关法规

(一)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一般应给付未成年子女,而一般情况中的大学生应已经成年。此时要看该子女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有无独立生活能力,是否仍在校就读,若满足条件,给付的一方有给付能力,则继续履行义务,无经济能力的无需履行。有多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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