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18岁以上能提供不间断简历的非服刑人员满足其他条件的,可担任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并对公司负责,代表公司利益。可在正常范围内使用公司资金但不能挪用资金。处理管理和经营事务时要遵守相关法规,变更和终止时需要尽快去有关机构登记。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意思?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法人代表定义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二、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法人代表的权利由法定代表人授予,受法定代表人限制。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有很多种,所受限制也很多。法人代表行使职权时违法犯罪、损害公司利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委托他人行使时需要书面委托,内容必须详细。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父母房产遗嘱之中必须要明确具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才会有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
    如今房地产炙手可热,房地产交易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知。为了保证房屋的交易公正严明,买卖双方能够踏实的进行房屋交易,双方大多会签下房屋买卖合同,以减少日后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合约就像一种规则,那么,规则就总有被打破的时候,即出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况。那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有哪些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都是期房,这就表示购房者要在交了购房款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收房。那么,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享有很多法律所赋予的权利。那购房者的权利一般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不合法的投诉是一大热点,核实开发商提供...


·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多少钱?
    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多少钱?房子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留给子女,留给子女后需要过户子女才能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多少钱具体如下:(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二)...


·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等遗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


·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
    虽然商品房在交房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质量问题,但若是购买二手房的话,即使之前有人住过一段时间了,此时对二手房的质量验收也是不能马虎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 二手房常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年久失修,或者使用保养不当,或者是在最初施工时造成的。具体如下: (一)裂缝 产生的原因:裂缝有大有小,有的是表...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房东不退已经收取的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押金是你方的合法财产。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转租如果经过出租方同意,转租行为是有效的,而且你方与房东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你方和房东应...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