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关于工伤的赔偿,各省的赔偿标准都是一样的吗?有些项目是一样的,有些项目是不一样的。那么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呢?具体九级工伤赔偿是怎样的?这个是需要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对各省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那么请看下文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深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9个月,小计4426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4918元=39344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4918元=983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426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934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836元=93442元(九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56065元)。

相关阅读:深圳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7个月,小计132786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90%=531144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5个月=7377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60%=354096元(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959010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95901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2786元=1091796元(一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655077.6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5个月,小计12295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85%=501636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4个月=6885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 ×50%=29808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86856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86856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2950元=991518元(二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594910.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3个月,小计11311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80%=472128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3个月=6393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40%=236064元(护理人员工资)=77212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77212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114元=885240元(三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531144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21个月,小计10327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4918元×75%=442620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4918元×12个月=5901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4918元 ×30%=177048元(护理人员工资)=678684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67868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278元=781962元(四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469177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18个月,小计8852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4918元=2459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4918元=4918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52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459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180元=383604元(五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230162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16个月,小计78688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4918元=1967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4918元=3934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868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967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9344元=314752元(六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188851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13个月,小计63934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4918元=12295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4918元=295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93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29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508元=216392元(七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129835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月工资4918元×11个月,小计5409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4918元=7377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4918元=1967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4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377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672元=147540元(八级伤残赔偿总额最低为88524元)。

以上就是深圳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介绍,同时我们还在上文为您整理了深圳其他等级的工伤赔偿标准。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对此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重婚罪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重婚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属于无效婚姻,不仅如此,而且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那么犯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重婚罪的如何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


·按规定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
    夫妻双方在决定分手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外,还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诉诸法院予以判决,在一般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孩子生活对其直接抚养,另一方则负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抚养费用具体是哪些,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呢? 1、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


·夫妻一方出轨的能起诉离婚吗
    一、一方出轨的能起诉离婚吗可以,这方面没有限制。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一方出轨的,无论是出轨的一方,还是未出轨的一方都可通过诉讼离婚。通常情况,法院会有如下判决: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
     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夫妻离婚少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实中有的夫妻一方在离婚之前故意转移财产,造成另一方的财产损失,最终导致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但是遇到这样的财产分割不公该怎么办,这也是许多离婚夫妻但是出现的。为此,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有关内容,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怎么办 那么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呢?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可以申请。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另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


·妻子怀孕了可以办离婚吗
    有的夫妻本身在婚后感情就不太好,加上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于是双方都有了想离婚的念头。而在此时丈夫发现妻子怀孕了,那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办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怀孕了可以办离婚吗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可公证,可不公证。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