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管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在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都应该对财产作出分割,否则是不允许的离婚的。但现实中却也出现了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原则上,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那一般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现实中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在离婚之前就隐瞒、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不清楚有共同财产的存在,因此才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分割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之后一年内发现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我们都知道,赌博一般涉及的资金都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赌博的时候常常出现资金不够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有人利用这个机会,在赌场放高利贷来赚取差价,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会构成犯罪呢,如果构成犯罪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呢?您要是想知道答案的,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在我国,放高利贷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涉嫌犯罪,如果行为人在赌场放高利贷的,可能会...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目前仍然存在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每年也都有不少犯罪人员被执行死刑。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十分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那么,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一、死刑命令的签发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2012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的规定...


·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规范了公民的每一项行为,如果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出现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在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刑事诉讼后,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新的证据或证人,或者是检查机关人员发现该诉讼案件有需要再次侦查的时候,即可申请延迟审理。 一、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


·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刑事抗诉要什么材料? 申请刑事抗诉要的材料包括申诉书、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等,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


·危险驾驶罪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拘役,但还要同时处罚金。当然实践中,很多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人,最后都是适用缓刑的。那么在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


·刑诉法证据转换的要求是什么?
    近年来行政违法事件越来越多,有些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行政机关在调查违法案件的时候会收集有些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而经过调查案件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这时行政部门收集的证据可以当做刑事诉讼证据使用。那么刑诉法证据转换的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刑诉法证据转换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