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诉讼方式,其性质和情节一般远没有刑事诉讼案件严重。但是民事案件也存在致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民事诉讼赔偿标准又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二、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事诉讼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赔偿内容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有具体的规定。从医药费到死亡补偿费等等,每一条都有明确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对照上述文章,自行计算,以免有所遗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网站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相信能第一时间解决您的问题。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双方另有约定按份共有外,应当认定是共同共有。因此当夫妻之间从未...


·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
    对于私生子的意思想必您都很清楚,指的就是未婚生的孩子或者是离婚出轨之后生育的孩子。私生子在我国是一种带有贬义的说法。那么很多人对于私生子的权利问题存在着困惑,尤其是关于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的问题众说不一,一起来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 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直接抚养权。但仍需要承担抚养费。 关于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 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这件事在一个家庭中应该算是很重大的事情了,离婚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而且要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的。对于感情确实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时候,应准予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的内容吧。 一、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


·夫妻要想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3)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


·离婚协议书样本有子女怎么写?
    夫妻感情的破裂固然让人唏嘘,但若有孩子的存在,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孩子归属问题才是重中之重,毕竟稚子无辜。如何在离婚协议书中有效的保障子女的权益以及夫妻双方的各自利益,我们附上“离婚协议书样本有子女”一份,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现住××区××居×××××××××××××室。   协议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