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

为了完善我国集体企业,以便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颁布一系列规定来促使国家集体企业改制的实施,由于一系列的政策实施,关于指导国家集体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的转让问题的意见已经逐步形成了。那么究竟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呢?下面便是与其有关的详细步骤,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一、进行宣传工作

准备阶段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做产权界定

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5、职工个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能够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6、企业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7、投资主体不清的所有者权益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8、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9、企业按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门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除事先明确约定作为投资的外,其产权归企业原出资者所有(或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10、企业组织研制的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改制后,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三、资产评估

进行资产评估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七、提出书面申请

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5.企业的改制方案;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到工商局需要到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我想您已经大致了解了,以上的这些步骤很详细,早已有相关部门在执行这些改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集体企业改制已有逐渐成果,还在不断进步中,所以我想不久的将来集体企业一定会办得更好的,您好好期待吧。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
    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是会有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有些男女在离婚时无法达成一致,那就会选择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上诉离婚所需带的材料,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有哪些?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一、对于夫妻俩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俩立遗嘱应当写明下述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


·复婚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婚前的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tjlytel}}> 1、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夫妻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也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约定,其中就包括了对抚养费数额的约定。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可以怎么约定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间的相关信息,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不过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 一、结婚的必备要件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


·国家赔偿算什么案件范围?
    国家赔偿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等对民众造成人身或财产的伤害后依法对受害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特殊,是由侵权的机关对受害者履行赔偿的义务,那么,国家赔偿算什么案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释。 一、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合华介绍,《司法解释》共23条,内容涵盖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两大类型...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