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我们日常出行,还是运输货物都会涉及到交通工具,其中,水运交通工具更是我们频繁运用到的工具。国家每年都会进行各种各样的水运工程建设,这是为了促进我国的海上运输事业的发展,因此对于水运工程质量,需要严格把关。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时如何划分的?
首先要把项目划分做好: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单元工程划分原则,然后根据项目划分做出单元工程划分。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二、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吗?
1、单位工程按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1) 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2)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3) 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以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结建筑物分别列为单位工程。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1) 枢纽工程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SDJ249.2-6-8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划分分部工程;渠道工程和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分部工程。(2)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3)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1) 枢纽工程按照《评定标准》的规定划分。《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确定单元工程。(2) 渠道工程中的明渠(暗渠)开挖填筑单元工程、衬砌单元工程按渠道变形缝或结构缝划分。当渠道设计流量小于30m3/s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100m,当设计流量不小于30m3/s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50m。渠道建筑物视其规模大小划分单元工程:大型渠道的建筑物可按《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中型渠道建筑物按设计的组成部分划分,以每一主要组成部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3) 堤防工程根据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单元工程,土堤按填筑层、段划分,每个单元工程填筑量以1000-2000m3为宜;堤防中的大、中型建筑物可按照《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在我国制定的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于水运工程的质量检验规定了相应的原则,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够确保水运工程的质量。在这里,的我们提醒您,我们在进行水利工程的质量检验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我们知道财产担保指是以自己或他人的特定财产,比如房产,来作为相关债款的担保。生活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担保问题显得相对复杂。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哪些呢?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会协商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书,与此同时还会进行公证。但在实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小孩给男方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怎么办 暂时失业或是没有收入,还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目前没有收入,可以按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


·婚姻期间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了父母对于子女是有抚养的义务的。在子女成年之前,父母必须履行相关的义务。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在婚姻期间,一方可能会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导致子女的生活困难。那么,婚姻期间拒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是否应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难免会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打离婚官司据说至少要六个月之后才结束。如果证据不足,又无法证明夫妻关系是否彻底破裂,那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


·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出发,而它的犯罪行为有: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