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温费要不要缴税,什么是高温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为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暑药品和一些必备的降温饮料,而且还需要按照要求发放高温津贴,所以在夏季炎热的四个月中劳动者的工资也包含了相应的高温费,那么什么是高温费而且高温费要不要缴税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提供参考。

一、高温费要不要交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高温补贴,属于上述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什么是高温费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高温费,其实在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及,但是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实存在关于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从这种意义上说,高温费的提法无疑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越来越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关注。作为劳动者来说,在具体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期间,理应享受到高温费这种特殊岗位津贴,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正常支付从事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高温费,不仅是依法履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提供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义务,同时也体现出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企业文化以及人性化管理。

高温费主要见于下列文件(该文件也并未直接使用“高温费”一词,而是使用“高温津贴”):

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 )。

2、《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


3、《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法》。

通过上文对问题高温费要不要缴税的解答,我们可以知道高温费就是我们常说的高温补贴,它属于某些经费支付给用人单位并发放给劳动者的,且并入工资的收入,是要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过工资一并下发给用人单位,但也相比平常工资多了一点,劳动者们也不必太失望。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镇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848元/亩;旱地/园地:42924元/亩;林地:21462元/亩;牧草地和其...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2、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由于社会飞快的发展,各个地区的政府都会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重建,或者新修一些公共设施需要征收土地。国家对征收土地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发展速度和地理环境不同,各个地区的土地征收标准也有区别。下文对关于济宁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1、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什么样的补偿方式
     近几年来我国国家在大量地进行征收土地进行公路铁路建设,其中就包括高速路征地的政策的公布。在高速公路的征地过程中当地政府会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您是否知道高速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样的补偿方式呢?其主要补偿方式有等价货币交换、房屋所有权调换等。 一、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有哪些方式呢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国有两种形式,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以,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