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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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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20 的 3.0.1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二)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三)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四)额定电压交流 1kV 及以下、直流 1.5kV 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 1kV 、直流 1.5kV 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五)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六)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七)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八)接地 ( PE ) 或接零 ( PEN ) 支线必须单独与 接地 ( PE ) 或接零 ( PEN ) 干线相连接。(九)高压的电气设备和 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 系统 的交接试验, 必须符 合现 行国家标准 《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 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 的规定。(十)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十一) 送至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送器的电量信号精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指令应使建筑电气工程的自动开关动作符合指令要求,且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总 则(一)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适用于满足建筑物预期使用功能要求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适用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下。(三)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和相应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正如上面所说的,关于这些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本规定,一定对从事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帮助。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总则里面的一些内容,这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也是在开始最重要的一点。质量要从一开始就要抓,不然就会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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