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很多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公平竞争,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通常是该企业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代表公司来行使权利,那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通常需要在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办理变更程序,办理之前要准备好要求的所有材料,提供必要的证件才能顺利变更完成,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税前还是税后?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税前还是税后? 税后,法院不会绝对依照此标准,参考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失去了抚养权意味着日后的日子里面,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子女长大了,没有伴随子女成长对于有些人来讲可能会感到遗憾。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呢?这方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而一般起诉到法院的,此时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那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


·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权是否可行
    一,离婚协议轮流抚养权是否可行传统离婚案件中,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有权探视子女,但当前探视权的行使实际上经常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夫妻双方经过调解协商,往往希望用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轮流抚养,只能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是区别...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一、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


·武汉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划分财产?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摩擦,总会出现争吵,情况好的最后就慢慢和好,糟糕一点的最后走向离婚。然而离婚即涉及财产纠纷,设计婚姻法中各种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武汉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划分财产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