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向法院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关于离婚,当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一系列的程序,由法院开庭审理,并根据案情做出相应的判决,决定双方是否离婚。这其中肯定少不了法院不批准这种情况。但如果是以下这种情况,当双方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尽快结束婚姻然后投入新的生活对于他们才是最佳的选择,法院则应准予离婚。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怎样诉讼离婚?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10分钟OK,而且收费低廉。如果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一)步骤方法

1、确认合法婚姻存在。 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第一,有结婚证。第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2、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诉讼材料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三)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四)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法院能一次判决离婚,可以同时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当事人也可以尽快开始新的生活。只要符合上文所说的情况,都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法院即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平的裁决。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可以第二次提起起诉。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 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一审能判吗?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协商不成,一审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判离婚主要还是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就看你们所提供给法官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是否足以让法官认为感情破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所以不管有什么理由,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信息。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判离,除非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


·一、婚外生子告不了重婚罪吗?
    一、婚外生子告不了重婚罪吗?婚外生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彩礼可以视为赠与吗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付给女方的财物,表面上看来,赠送彩礼具有赠与的性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呢?而要是男女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


·离婚后财产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对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