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作出的,这是个很重要的划分,往往关系着事故的处理与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级有哪些,而实际的赔偿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

(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注意: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会由交警部门作出相应的责任划分,然后当事人再根据彼此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议。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一、什么时候能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未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政策显示会实现商品房现房销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来源于香港,并在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提出,意思是允许开发商将正在建设当中的房子预先出售,收取预付款的一项新房买卖制度,目前来看,预售制缺点越来越突出。 1、在预售当中购房人预先缴纳了...


·一、离婚房产分割过户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房产分割过户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公民在卖房的时候需要协助买方那个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对于卖方而言就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那您知道卖房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吗?带来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1、如果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2、如果纳税人(卖方)能...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


·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
    近年来房屋买卖的纠纷并不少,常出现的纠纷在于房屋的购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房屋购买法律效力纠纷存在多数是二手房或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干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案例判定购买无效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认定有效为例外,如果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这种处理意见将我国...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并不是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房产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不动产无权,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存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例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不动产确权争议中登记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