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