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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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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合同”。之所以在头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定义性解释,主要目的就是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主体和出让行为的标的物。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出让主体为市、县人民...


·土地出让金与地价的关系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地登记人员移交的有关登记申请文件后,对拟登记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地籍调查资料连同申请资料一并移交给土地登记人员,由土地登记人员进行权属审核。在权属审核阶段,土地登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


·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


·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这一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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