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老师体罚学生的具体表现


体罚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体罚学生的老师是该受到处分,老师的体罚不仅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的伤害,更有可能造成学生心灵的创伤。身体的伤害尚能治愈,心灵的创伤则很难治愈。老师不能打着教育的幌子来对学生进行体罚,这是违法的事情,视情节严重,老师还有可能进行法律的制裁。不论你是学生还是学生的家长,遇到这种权益被侵犯的事情,不要害怕和慌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以及孩子的权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是什么?
    在投资理财的时代,因为投资理财发生的诈骗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两种方式损害了资金拥有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都属于违法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是要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这样更加有利于我们自身遇到任意一种情况时的维权。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区别--主要表现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每期偿还的本息和均相等。利息计算较复杂,每期利息均不相等,但每期本息和相等。第一期利息为占用本金额乘贷款利率,将每期偿还的等额年金减第一期利息,就是第一期偿还的本金;第二期利息计算,是将第一期偿还的本金从贷款本金总额中减去,得到第二期本金...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一、追讨债务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仲裁法 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一、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签订后,一方面,贷款方应当首先履行义务,即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将贷款划入借款方账户或者由借款方支取现金。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情况下,贷款方往往是行政色彩很浓且财大气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促使贷款人按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另...


·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通过银行进行财产的账户转移,其中也包括了网上银行,那么银行汇款凭证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电子转账能不能作为法律上的有效凭证呢?我们总结了一下有关汇款凭证方面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般来说,银行汇款凭证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通过柜员机转账汇款,可以打印交易凭条,作为转账汇款的交易凭证。但是打印的凭条需要...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