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

凡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做担保,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用来做担保的。做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障,避免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现象发生。车、房、个人信用等都可以用来作为担保,用不同的物来做担保的流程是存在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用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的相关信息。

一、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用土地做担保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三、需提交资料

(一)案情资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2、该案件诉状副本

3、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

4、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二)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表

则仅需要申请人向申请机关提交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若是以企业法人为申请对象,除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及提交相关公司副本信息。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怎么判断工伤 工伤是进行工作而发生的。这标准可简称为工作标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三大...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可以写要求撤销该裁决的内容或者请求起诉的法院将这个裁决判定为是违法的。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的计算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如果是工伤死亡的话,是可以获得抚养费的,但是享受人需要符合领取条件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工亡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支付,社保是不会支付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相关内容拓展(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怎么解决?拖欠工资说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1、可以同单位协商解决。;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


·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
    工人在工作场所干活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而受伤,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时候,需要向劳动保障机构提交申请表、诊断书等资料,其中申请表包括很多项目要填写,其中有一项是工伤认定申请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