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而很多家庭也是拿出了全部的积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而很多家庭也是拿出了全部的积蓄,才勉强能够购买一套。因为,就特别担心在购房的过程中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从而造成自身利益是损害。那对于购房者而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陷阱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陷阱包括哪些
房产专家表示,相对新建商品房,一些二手房的“社会属性”隐蔽性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买卖“二手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市民购买二手房时必须防范潜在“陷阱”。
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又不会主动提及。如此一来可能会给买方造成损失。
2、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另外,若求购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的类型必须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的商业用途。
3、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如果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的产权人身份,以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即由于合同未成立而给其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举证责任在于购房人。发生这种情形,对购房人非常不利。
4、模糊的付款方式。很多买卖双方通常只关注房屋价款达成一致,对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却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结果在其后履行过程中,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受损失的一方因为当初与对方未订有明确条款而只能自认倒霉。
二、如何规避二手房交易的陷阱

1、产权状况陷阱。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签订前,应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房屋不能转让,则可能给购房人造成很大的损失。
2、房屋类型陷阱。定金协议签订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等记载确定房屋类型。避免实际交易时才发现由于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不具备交易条件,或所购房屋类型不符合购房人需要而造成损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则应购买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实现预期用途。
3、合同签订人陷阱。根据产权证确定产权人,若部分产权人或由非产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其提供未到场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否则若未到场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委托为由主张合同未成立,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即由于合同未成立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举证责任在购房人。
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买卖合同应对付款流程及交易中各项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约定。约定履行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该如何解决,付款时间、付款周期等出现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可以说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不同的阶段出现的陷阱是不一样的。具体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陷阱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对于这些陷阱,其实购房者也是可以采取措施进行规避的。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中国土地实行集体制所有,如果某一企业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根据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原有使用的土地被征收用作别的用途是应该给与一定的补偿的,那么采矿征地补偿应该作为哪种补偿方式呢,我们收集下文为您解答。 一、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工作岗位大量缺人,在每个工作岗位中,负责人总会规定不会拖欠农民的误工费,不会拖欠工资,那么,当我们遇到此问题时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2011年湖南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


·2023年陕西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渭南市这是属于我国陕西省的第二大城市,同时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渭南市现在的经济发展一直也是比较活跃的。渭南市政府结合已经敲定的一些重大市政工程,特别对于民众关注的陕西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具体要看征收的土地的性质,例如征收菜田,补偿标准就是15万亩。 2018年陕西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土地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您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土地证的办理过程和规定都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两个人共同签字的。具体到底怎么办,我们将在本文作介绍。 一、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都到场吗 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是先办土地证,房子建好,验收后才办房产证的...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知道是如果国家占用耕地是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并不知道占用耕地国家具体会补偿什么样的数额,或者说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一、公益登记 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 答: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此,对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如群众要求确权确地到户...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城市的道路建设对于城市间的经济共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规划道路建设方案有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来对农民作出经济补偿,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根据最新的政府规定的我们和您一起探讨一下。 一、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 1、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