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后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屋依然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对一方婚前交纳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升值较大,则应将首付款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作为分割房屋升值等利益的依据。

3、一方婚前承租公房,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且未影响到另一方相关福利政策的享有,则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后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2、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3、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三、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步骤该怎么做了: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如果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即可。

看了上述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离婚后的房产该怎么分了吧,但是我们要提醒您,夫妻分割房产时,是不可以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也不可以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不一样。同时,要求当事人实际提供的认定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一般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都需要啥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项目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筑工程应该算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作为工程的子工程,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对其进行验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工序。工程验收就得按照规范执行,那么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解下。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基本规定...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一般会有直接责任人。过程中,工程出了任何问题,直接责任人都需要负主要的责任。为了维护工程的质量,我国对于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出国打工押金的相关问题 (一)了解付费情况 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先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


·工伤八级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在我们的正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不管我们自己有没有过错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现实中当我们发生工伤事件用人单位有时候并不会为我们到劳动局上报工伤,用人单位人们劳动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逃避责任了,事实上我们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种,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 一、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