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特定主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受到受到侵害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这也是由于被害者不了解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哪些所造成的。在受害者发现受到侵害后,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此时报案,及时案件被侦破得到全部被骗资金是不现实的。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那些?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金融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四、非法集资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是案件高发频发。近几年,全国公安机关年均立案2300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占同期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5%以下,但涉案金额占同期经济犯罪案件10%以上,最高达16%。二是涉及面广。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有的案件涉及多省,甚至波及全国;涉及的领域从农业、林业、房地产、教育、商品流通等传统行业向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领域蔓延;参与集资者既有在职人员,也有离退休人员,既有家境富裕人群,也有弱势群体。三是形式多样,手段隐蔽。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请名人代言等,一些地区的民间借贷、高利贷极易引发非法集资。四是职业化的趋势显现。一些企业和个人成为资金掮客,专门从事资金的低吸高放业务,从中获取中间的利益,有的非法集资代理人非法获利甚至达到10%到30%,还有的代理人代理几家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对非法集资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五是社会危害严重。非法集资是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已经成为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非法集资一般特征包括四个方面,其中作为主要的是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即实施有关经济活动的行为。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来看,非法集资案件具有案发性高的特点,且涉及的面很广,导致社会危害性很重。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了解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的手段是十分有必要的。



·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审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判之后,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能够上诉呢?要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又是怎样进行上诉的?关于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能否上诉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裁判要旨是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1...


·法律法规对国家赔偿项目、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公民相对于国家来讲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法规的行使规定了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受害者可以寻求人们法院的帮助,很多不了解法律知识的同胞都不知道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也不知道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


·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些离婚的家庭,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散婚姻法中有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详细规定和说明,那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


·我国国家当事人再审可以上诉吗
    在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首次上诉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时处理的过程便是属于一审,但若是当事人对于相关审判决定不满的也可以进行再次审查。那么,您是否知道再审可以上诉吗?按照相关规定,二审再审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一、申请再审后还能上诉吗?1、上诉后对终审判决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因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