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此时购房者自然也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然而实践中,有的购房者此时却想要退房,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一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就可以要求退房的,那究竟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约金的计算前提是实际产生了逾期交付的法律责任。关于违约金的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也比较清楚,究竟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了吧。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需要先进行催告,而催告之后的3个月内仍无法交房的话,那此时购房者才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退房。



·社会抚养费新条例是怎样的?
    自从二胎政策放开之后,许多旧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都作出了改动。在原来,生育二胎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放开二胎之后,二胎便无需再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人们也特别关注社会抚养新条例与之前相比会有怎样的改动。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发布社会抚养费新条例,我们为您整理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相信在未来,国家会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更符合国情的改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


·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离婚的途径有多种,有的人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就会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不如协议离婚简单,如果真的想通过起诉离婚,该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少不了的就是签订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听过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对于离婚的所有事情的约束,具体怎么办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同时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一下离婚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那么这个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同居多久能算作事实婚姻
    在80年代的时候,我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表现在婚姻上,就是有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只办酒席不领结婚证,这就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那么,究竟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


·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
    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


·一、离婚一般涉及哪些财产类型?
    一、离婚一般涉及哪些财产类型?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需要处理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


·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妇女进行解救,就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那么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