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六条规定,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系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财产保险是填补损失的保险,其填补的范围仅限于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停运损失是因车辆停驶造成的可预期收入的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七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伤赖在医院怎么办?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伤赖在医院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和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缴纳 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醉驾袭警使交警眼睛玻璃体脱落 两项都犯了,就看酒醒后的认罪态度了,如果确实属于酒后失控,未造成严重后果,加上认错态度和悔过表现好,就是治安处罚加拘留。如果态度恶劣,袭警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要坐牢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一、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机动车抵押贷款流程
    汽车贷款对汽车的要求:汽车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必须是自己名下的车辆,车子是全款购买,手续和保险都齐全,使用时间还在期限内,然后就是对汽车现在的值价进行评估,在评估以后就签订合同,最后就是抵押了。在抵押贷款的时候,首先是以要贷款的人,或者是第三人、自购人的车来作为抵押贷款的条件,通过金融公司或汽车抵押贷款公司进行抵押贷款。贷款公司评估风险内容:贷款公司会考核你的职业是不是长期稳定...


·偷电动车会判多久
    根据电动车金额而定。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那么才能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而具体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也要注意需要,二手房交易的材料与流程。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材料有哪些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


·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何时进行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何时进行交强险理赔一、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 (一)交强险只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予以赔偿。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垫付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三)机动车有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