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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请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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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请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是否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周某应朋友的请求,在无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公司已经被吊销印业执照,周某向想要不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但是朋友已经失联,周某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不在担任法定代表人,遂周某起诉至法院,但法院并不受理本案。

关于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判令公司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诉讼请求应否受理的问题。当事人请求终止其与公司之间法定代表人的委任关系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于当事人并非公司股东,无法再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就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议。若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起诉,则其因此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而无任何救济途径。且周某请求终止其与公司之间法定代表人的委任关系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该纠纷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故当事人请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诉讼具有诉的利益,该纠纷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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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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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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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协商一致撤回投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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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是否以工商部门的备案为标准
    公司法第28条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应以认缴的货币是否存入公司账户或非货币是否办理转移...


·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股权激励的设计,是一个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就非上市公司激励工具而言,在目前国内外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适合非上市公司的有以下几种。 (1) 虚拟股票. 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这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


·分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法定代表人无权单独代表公司作出决定,应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 该条规定虽然并未直接将分公司对外担保列入限制范围,但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内设机构,其对外作出民...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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