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祖孙之间是否由抚养、赡养义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据《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抚养或者赡养关系的形成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扶养、赡养人的父母、子女死亡或者无抚养、赡养能力

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子女在未成年时父母双亡,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2、子女在成年后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无法赡养其父母。

(二)被扶养、赡养人确实有困难需要被扶养、赡养

祖孙之间抚养关系的形成必须建立在一方确实有困难的基础上,如果被扶养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来源,完全能负担自身的生活所需,那么,就不能要求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孙子女、外孙子女来承担其抚养或者赡养的义务。当然,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国有着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如果祖孙之间完全基于亲情,在对方没有困难的情况下仍愿承担一定的抚养或者赡养义务,是一种值得发扬和提倡的美德。

(三)承担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有一定的抚养、赡养能力

如果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赡养义务人没有一定的抚养、赡养能力,那么就不能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一、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1、身体暴力。最常见的暴力,包括所有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39%的女性称曾遭受过来自伴侣的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 2、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38%的女性称遭受过精神暴力。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问题。 4、经...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民法...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


·新婚姻法对出轨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完之后就会出现很大的矛盾,通常比较大的矛盾就是其中一方有外遇,这种情况下很多家庭都会选择离婚来结束感情,儿子离婚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大的财产分割纠纷,婚姻法中有关于出轨离婚的详细解释,那新婚姻法对出轨的界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新婚姻法对出轨的界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


·夫妻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决定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如果是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由双方协商即可,但如果夫妻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时会遵循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


·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


·国家赔偿两年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有无时间限制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1、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2、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


·一、对于重婚罪属于公安管辖吗?
    一、对于重婚罪属于公安管辖吗? 重婚罪的管辖机关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仅仅是在重婚罪的立案侦查阶段起重要作用。由于重婚罪是起诉性案件,那么公诉这方面就有检察院对其进行管辖,但是最终的审判。阶段。是由法院对重婚罪案件进行审理的。 1、 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 2、 提起公诉方面由检察院管辖,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还可以提自诉。 3、 审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