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面对欺诈,除了申请撤销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市场经济浪潮中,民商合同是常见的文件和固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由此而生的合同欺诈也不乏其例。那些善良的公司老板、经办人,因为大意、不警惕,带来的必然是被欺诈、损失惨重。之后,如果不能一笑而过、心意难平,无论是否谋求法律的干预,往往心力俱瘁、长期压抑,让受托律师也为之动容。若理论一番,直接行使法律规定的撤销权,多受证据的限制,胜算无多,除此之外,律师能帮的空间又还有多少,在此仅抛“石”引玉。



J老板的五金公司是当地业内常青树,2021年6月,J浏览..时,淘到一家“一站式采购”的五金设备公司,跨省考察到对方的外在光鲜,商定先购进数十万元货品。回家转款后的第二日,对方发来打印好的《合同书》,因为J老板对对方此前的发货承诺深信不疑,加之合同“购货定金、返利、补贴”条款繁琐、费解,字体也小,便予签章发还。据J老板所述,其此后仅迎来对方一批6万元“免费”货品,再就是几名“老师”、“经理”、“售后”轮换接待,要求再进巨额货品才会对应较低比例退还已付数十万元“货款定金”,否则拒绝供货,当然也未兑现承诺的其他多项义务,却提示可再“免费”供1万元货,但J要签署“不得作出有损其商誉言行”承诺书的要求。



J老板幡然醒悟、断然拒绝,开始寻求法律帮助。律师与同事深知诉讼风险所在,与委托人、法院均进行了充分沟通,围绕双方的《合同书》、买卖合同的案由,起草了相对包容性诉状,一是因受欺诈背景请求撤销,二是以符合合同约定自动解除情形,要求退还已付款。诉讼前后,在受欺诈证材一再受限的情况下,主要坚持要求对方退款。法官调解退款、知难而上,诉讼仍在路上。

当商事主体被欺诈后,除了想当然的直接行使撤销权外,若合同未终止,可尝试在解除合同方面寻求突破,我国《民法典》对合同解除的处理、《九民纪要》对僵局解除的适用等规定,都可能会对我们有所助益。同时,面对那些精心设计、成熟且模式化的缔约过程、合同,以及委托人事后收集被欺诈的证据难度之大不难想像,而相比较支持和驳回撤销合同,承办法官的办案压力、所需精力之悬殊也不难想像。

2020年6月,H老板的H公司分包了央企..万滨海地下管廊工程,为此承租施工设备时被对方调包欺诈。朋友介绍的设备商W某找到H老板,其往返两次、先后仅差个把小时,分别持XJ、BY两家公司公章与H签订了两份合同,解释为XJ公司不好开票,合同内容未变,实则雷同。H同样是善意相信对方的情况下,对BY公司合同同样予以盖章、后支付定金、签收设备并使用完毕后返还,W也提供了部分BY公司发票,双方最终结算时,原相毕露,说好的以重量计费,即“理计单支重”,但浩繁的表格中关键的一栏,后者BY合同单重增加了三成,直接导致H公司要多付数十万元租金。H老板要求重新结算不久便收到了BY公司索要租金的法院传票。律师代理并提出管辖异议获得支持后,移送管辖时长因疫情拖延,在撤销权排斥期间即近届满时,由准备反诉转为针对BY、XJ单独起诉撤销权诉讼。两起案件分由两个法庭的两名法官承办,双方在W起诉H租金的案件中达成了和解。

未终止的合同,无论履行情况,解除或胜、易于撤销;已终止的合同,未超排斥期仍可撤销。要注意区分的是,因时间推移而超过合同期限时的合同状态,是终止还是曾经发生过解除。

无论哪种安排,都是委托人受欺诈后的无奈应对,都应坚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同原则和公序良俗,通过法律干预尽可能止损,结合委托人意见对被欺诈情况作出相应表述,并与诉讼安排相呼应、相支撑。另外,诉讼之余,对方的欺诈言行势必会收敛、难以持续,第三方明眼人也会从中知晓一定是非,从而净化市场环境,同样是委托人目的之一。

转眼年关又近,窗外寒光泛烟;办案有如翻山,过后心方敞亮,搁笔之际,不禁又想到:市场如深海,有商机必伴风险,除了法律事后的干预,当事人当时当场的警惕性如能再提高一点,又或者摒弃懒惰的心理,寻求专业审查,一定能筛选、屏蔽掉不必要的诸多麻烦和损失,这或许也是经济浪潮中,法律专业人社会价值的一定体现吧…


·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按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相对应的标的数额也不会相同,发达地区的认定标准可能相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会高一些。所以,在不同的地方犯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也会有不同。那么,上海集资诈骗判刑2017年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上海集资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了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知识产权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或恶劣程度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但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罪中包含了较多明确的犯罪,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中通过介绍法条的形式,告诉您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犯知识产权罪条...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话,此时在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则也是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但就职务犯罪来看,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缓刑的情形,那到底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31...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执照,卫生手续不全,供应人员资质不合格,必定会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开始流通的,有可能大范传播疾病。法律规定不得使用这种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无论是否知晓自身的供应资格合格与否,都是故意犯罪。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在法律中的规定 (一)《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致轻伤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的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