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决定逮捕和逮捕的执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


·犯罪集团怎么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 一、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 如果不是故意放火烧山,属于过失犯罪,而且烧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因过失放火导致烧山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则可能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立案标准详情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1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


·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一、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是否属于犯罪未遂,要根据所涉犯罪的既遂标准来判断,比如说运输毒品罪,只要毒品装车上路,即构成此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贩毒罪的量刑标准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采矿罪会被如何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


·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在判刑的时候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此时需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同时我国也作出了不适用缓刑的情形规定。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累犯的禁止条件。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主要是因为累犯的...


·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会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期限确定其考验期的期限,而在缓刑考验期内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若需要外出的话,这个时候还有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是否在网上通缉名单之中?去派出所查查。如果是,请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公章,随身携带。坐火车应该没事,不需要身份证。 相关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