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资,因此就会有很多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那么你知道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吗?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较之原有外商投资企业只能通过固定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和借贷来融通资金的方式,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则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募股的方式来扩大资金来源,为外商在中国直接投资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也使我国利用外资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实行现行先试:须经过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

2、组织形式及注册地:合伙制、必须注册在深圳

3、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不低于1500万美元,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

4、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外国投资者用于出资的货币须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境外人民币或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的等活动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5、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认缴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位20%以上,其余部分应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到位。

6、境外投资者要求:包含港澳台投资者。(1)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两年未受到司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2)境外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具有相关的投资经历;(3)应主要由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FOF)、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及领导小组认可的其他境外投资者组成;(4)试点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B.持有香港证监会(或境外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C.世界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权威机构评选发布的资产管理规模世界排名前100名)。

7、企业名称要求:经领导小组认定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名称中可加注“股权投资基金”字样,除试点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再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

8、可从事的业务:

(1)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3)经审批或登记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事项。

9、资金托管:须委托本市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资金托管银行

10、报告制度:市金融办对试点企业实行备案管理。试点企业应当在每半年向市金融办报告上半年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下列重大事项:(1)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

(2)修改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4)所委托管理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变更;

(5)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认缴出资);

(6)分立与合并;

(7)解散、清算或破产;

(8)市金融办要求的其他事项。

简单的来说,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募股的方式来扩大资金来源,为外商在中国直接投资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同时还可以使我国利用外资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有关部门。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颁布,正式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我们知道,离婚相关的内容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可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关于离婚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主要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


·离婚案件诉讼费要多少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其中包括了法院的起诉费、聘请律师的律师费等等。那到底一起离婚案件诉讼费要多少?若当事人请律师来帮助打离婚官司的话,律师费又是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要多少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依《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权利,很多人认为婚内强奸是指强奸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才算构成强奸罪,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的妻子,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所谓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同时也包括...


·一、父母离婚可以分子女的财产吗?
    一、父母离婚可以分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能有利于未成年人,离婚...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婚...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呢? 一、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


·故意伤害罪和家暴的关系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和家暴的关系是什么?家暴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家暴怎么取证?(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