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通知工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先将解除理由告知工会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用人单位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与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 二、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一、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是怎样计算的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贷款利率 (2张)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


·欠银行100多万会坐牢吗
    视情况而定:其一,欠银行钱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其二,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中国刑法诈骗罪条款包括哪些?
    最近几年,在诈骗犯罪活动中,出现了很多新手段,对老百姓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我国对于诈骗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比较大,并且在刑法中对于诈骗罪有明确条文,划分了立案和量刑标准。那么中国刑法诈骗罪条款包括哪些?下面我国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中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条款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