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公路工程质量是否好坏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会有一个评定范本作为参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就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范本

一、一般评定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评分值。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3、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验评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检,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评。

4、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自评资料进行签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5、建设单位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等级进行审定。

6、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可依据评定标准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二、工程质量评分

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4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验评标准》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 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 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质量保证资料各款要求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 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交通部令[2004]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

(1) 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 2) 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 3) 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

( 4) 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 5)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三、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在对公路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时,可以参考以上的标准进行。公路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可以影响到完工之后的使用,如果质量不过关,在使用过程中会容易发生各种质量问题,产生经济损失。所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今商品房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二手房交易的气氛,不少人都选择
    如今商品房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二手房交易的气氛,不少人都选择将二手房作为置业首选。在双方签署合同,缴纳相关契税后,就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通过贷款办理的,过户后业主应该拿到银行贷款才行。那么二手房过户之后银行拒绝放款怎么办?针对这个二手房买卖中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二手房过户之后银行拒绝放款怎么办?1、如果是因为信贷政策原因,导致银行放款放缓,这种就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交通事故致伤构成犯罪的追溯时效是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构成犯罪的,追溯时效最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如果不是属于没有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那么通常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勘查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值班民警接到指...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___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


·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作为被雇佣人很有可能会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外出办公。而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雇佣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