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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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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Q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A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Q


·劳动合同到期未终止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与刘某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刘某某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公司未及时与刘某某办理终止手续,刘某某继续工作,说明双方已形成了实事上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的。根据劳办发[1996]33号文件第4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因而被诉...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


·双倍工资的时效
    在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授权而代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视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由于该“二倍工资”不同于普通劳动报酬,具有特殊性,劳动者应当注意其主张时效的把握。就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性质而言,因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的一倍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在法律性质...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额外经济补偿金是行政机关以规章的形式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规定的一种处罚,具有惩罚性。
    
     目前,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时候,常常以一些“莫...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


·试用期是否有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但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或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人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者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是否可以兼得?
    一: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二、代通知金与赔偿金: 首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具有惩罚的性质;适用的法条是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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