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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有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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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交通肇事者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经过认定确实是构成了犯罪的话,之后就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当天此时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也是不会免除的。那到底交通肇事者有什么刑事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2)的。(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只有在被认定构成了刑事犯罪之后,才会实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否则承担的责任就只有交通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而要是在民事赔偿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切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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