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标查封的判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财产保全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以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判断申请是否错误,应当考量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在人民法院没有对案件争议作出最终判断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基于自己对案件的理解,提出具有事实基础的诉讼请求,系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请金额与裁判结果及鉴定意见之间存在差距较为常见,仅此不足以证明财产保全申请人存在虚高诉讼标的额的故意或者过失。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时只要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财产保全数额以满足其权利实现为目的与限度,即使申请保全的数额稍超出其诉讼请求的数额,也不能据此即认定其存在超标的保全的故意或过失。


·出车祸了保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联系就近的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确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再根据损失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之间可以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协商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的3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审查,同时应当说...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300到600元左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具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主要是: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元;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总结分析原因,还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做出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稳定各方情绪。山东省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那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办交强险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汽车出厂的检验记录资料,如果是旧车,请带该车有效行驶证。此外,还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


·一,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司法解释?
    一,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司法解释有哪些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是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两个因素确定的,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验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了解房屋历史: 首先要对自己买的房子做侧面了解,例如该住房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哪些人...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由于现在购买车辆的人越来越多,车辆驾驶安全意识的薄弱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在出现车祸之后,理赔成了一个必然的事情,在报警进行责任划分之后就会跟据责任来进行赔偿。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先进行垫付再追偿的情况,那么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