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责任由谁负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来说,认定工伤必须要求劳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由于劳动者没有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社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若干问题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法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一、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入商标综合查询:用户可以按商标号、 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 4、里面提供了...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实践中,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越来越受到权利人的关注。当事人在遇到专利方面的纠纷时,需要注意此时的行为时效,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要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起诉的话,对自身来讲是很不利的。那到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案情简介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所,前身为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开始编纂《现代汉语词典》,...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另商标局不满的事情所撤销。 (一)、事由不同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


·游戏商标侵权被告应该怎么办?
    游戏商标侵权被告应该怎么办?游戏商标侵权被告应该查看一下自己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首先你需要做的就是问问自己确实构成侵权了吗?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


·专利权的归属如何说明确定的?
    专利权的归属如何说明确定的?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


·专利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变更和专利转让的费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作出具体的规定: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纳200块。上面提到的是一般的情况下变更或者转让专利的费用,但是具体情况下的费用还是需要转让方和购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