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二手房比新房的价格要便宜一些,近年来也受到了人们的追捧。虽然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但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显然与购买其他房产的风险不同。那到底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关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购买房屋时应有共有人的授权,房屋须经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出售,否则,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实践中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出面,也不出具书面授权,仅卖方自己口头称共有人同意出售,类似情形建议购房人最好不要相信,往往此类房屋在房价上涨时出售人会以共有人不同意出售而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届时,购房人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关于房屋承租人
购房前买受人应确认所购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房屋已出租,需要卖方向承租人确认租户是否有购房意向,如果没有经过确认,有可能所购房屋会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遇到过房价上涨后,出售人与房屋承租人串通一气,让承租人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以达到收回房屋的目的。
3、关于房屋贷款
中介公司为了达到收取房屋中介费的目的,事先不告知买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贷款如果因为利率等问题办不下来,直至办下来为止”,这样便会导致贷款无限期拖延下去,在购房时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次数,中介费返还等事项,以便防止日后出现贷款办不下来,中介费也不退还。
4、关于中介费
中介公司在居间介绍房屋买卖过程中,会收取各种费用,实践中,往往中介称所收的费用包括所有的费用,但当真正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中介又会以各种名目来收取费用,客户发现被骗时可能为时已晚。
5、关于房屋抵押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首先要求出售人出示房产证,以便核实出售人是否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查验所购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如果系设定抵押的房屋,结合多年实践经验笔者建议,购房人可约定与出售人及中介三方共同去指定银行办理还款解押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出售人将首付款挪作他用,迟迟不解押。
6、关于购房定金
在购房之初,买方均会向卖方支付一部分定金,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果买方无故解除合同,那么卖方所收定金则不予返还;如果卖方无故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应双倍返还,这就是“定金罚则”的规定。但是,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情况,并非买卖双方违约,比如说笔者就遇到过非因买方原因贷款办不下来,买方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拒不返还,无期限拖延,或者是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针对合同的条款未达成一致,最终双方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卖方拒绝返还定金。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风险

1、预留房价款做防备
由于房屋暂时不能过户,买房人无法向银行贷款,二手房一般都是分期付款,因此买房人应特别注意留下一定比例的尾款,最好预留20%左右,等到办理产权过户后再全部支付给卖方,这样做不仅缓解了买方的资金压力,而且也起到防止卖方违约的作用。
2、房款支付时间要明确
所谓房款支付的时间,是指买卖双方要对房屋的交房时间、办证时间、每期付款时间。这些时间,在合同中双方要作明确具体的约定,并约定相应的迟缓违约金,以敦促双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解除条件要约定
由于二手房买卖时间跨度长,过户时间相对晚,在此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导致一方反悔、违约的可能性很多。尤其是卖房人“一房两卖”或“以房再作抵押”的违法行为也会时有发生。对此,对于合同违约、解除等条件应该做明确的约定,并且约定高额的违约金,以防止任意撕毁合同情形的发生。
4、证件留存至关重要
为了防止卖房人“一房多卖”,然后“无影无踪”消失,买卖双方最好协商,在买房人支付一定的房款后,房产证以及发票由买房人留存,或放在公正的第三者处留存。
5、支付贷款要留证据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的双方约定由买方以卖方的名义为卖方偿还银行贷款,作为买方的房价款支付方式是可行的。但作为买方就要特别注意,到银行每次为卖方交纳贷款时,一定要留好银行出具的有关收到证据,并保存好,防止出现“卖方赖帐”的现象。
6、拿到钥匙事居住
在不过户的情况下购房,购房者最好要拿到钥匙形成事实居住。这样房东即使想“一房两卖”,往往因为无法通过看房这一关而不能得逞。另外,形成事实居住之后,即使在未过户的情况卖方反悔,法院在审理时一般支持根据买卖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产的买方,认定买卖有效,令其补办过户手续。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仅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防范,其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事项,若不加以小心,则在这些地方就有可能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该如何防范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2、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上。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及赔...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仍为劳动关系? 司法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我国与劳动合同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的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涉及两个方面:劳动者提出解除和单位提出解除。今天,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和您谈谈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


·一、员工辞职随时走了可以吗?
    一、员工辞职随时走了可以吗?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4、可签4个月。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很多人可能了解的并不多,对于它究竟有什么法律效益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讲一下什么是倒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详细请看下文。 倒签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 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来看一下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了保证质量提出了哪些规定: 一、基本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