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一般怎么收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一般怎么收费

在现在的生活中,因为每个人的利益不同,所以会在一些事情上产生纠纷。在产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自己私下协商,如果对协商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受理案件并不是免费的,这时候就需要您知道民事诉讼一般怎么收费?

一、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范围

1、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所需的费用。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1)非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负担勘验、鉴定、公告、翻译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2)财产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有关证据确有困难,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异地调查取证和异地调解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人民法院异地调查、取证时所支出的差旅费用,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担;人民法院异地调解案件时所支出的差旅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

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对于民事诉讼费,法院分为两个部分进行收费,对于财产案件,因为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根据财产涉及的金额进行比例收费,如果是非财产案件的话,诉讼费用就比较低了,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一、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在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规定,五一劳动节当日安排放假一天,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具体的放假时间需要根据当年国务院出具的放假通知来确定。二、五一加班费收入是否要缴税?《中...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孤儿一人每...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有赔偿吗?
    意外事故经常发生在人们的身边,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一般事故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在不过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而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工伤鉴定也就是平等级,那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级别有赔偿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评不上工伤级别鉴定会赔偿吗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水利工程,还是普通的房屋单位建筑工程,有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是高质量的,才能说得上一个好工程,是一个安心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方面: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


·工伤认定不通过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不通过,用人单位根据认定结果不会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员工受伤没有付出劳动,那么应该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是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过我国也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在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比较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