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不管是建设土地还是其他利民的工程都是需要用到土地的,所以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开发这些项目征用的土地如果有人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有土地的价值,那么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201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三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第十七条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第十八条菜地青苗(含套栽套种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补偿,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地类为补偿依据。

温室和大棚为一类菜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常年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15-18元;

(二)季节性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5-15元;

(三)大棚生产蔬菜的菜地,每平方米5-12元。

裸地生产蔬菜的青苗补偿,按下列三种地类标准补偿:

一类菜地,每平方米4-7元;

二类菜地,每平方米4-6元;

三类菜地,每平方米4-5元。

专业种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以《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和专家的论证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第十九条被征用土地上的果树苗木植株稠密的,由评审专家按果树达到结果龄所应保持的株距进行确认,并按评审专家确认的植株数予以补偿。果树苗木植株密度未超出结果龄所应保持的合理密度的,按实际植株数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钢砼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35元;

(二)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备、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三)砖瓦结构,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备和防冻设施的,每平方米20元。

第二十一条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木制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二)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施、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18元;

(三)木制骨架,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施及灌溉设施的,每平方米14元。

第二十二条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大棚,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钢砼式大棚,每平方米12-16元;

(二)钢木式大棚,每平方米10-14元;

(三)纯木式大棚,每平方米8-10元。

第二十三条农民每户只限一处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作业用房;作业用房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均按20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砼式作业用房,每处4000-6000元;

(二)砖木式作业用房,每处2000-4000元;

(三)土木式作业用房,每处1000-2000元。

第二十四条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人口安置

第二十五条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其人口安置应当以村为单位按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计算,实行统一安置。

第二十六条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村人口,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予以安置:

(一)调地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多余土地的,应当通过召开村委会的形式研究同意后,划出多余的土地用于安置被征用土地的使用人,按被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将安置补助费划归村委会所有;

(二)城镇就业安置:城镇单位安置被征土地使用人就业的,按被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将安置补助费划归安置单位所有;

(三)社保安置:被征地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安置补助费可存入社保部门,建立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购买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

(四)村办企业安置:鼓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创办企业,安置补助费可以入股的形式投入企业,安置被征地的农业人口就业;

(五)货币安置:征地单位可以对被征地的农民实行货币安置,其安置标准为:18周岁至60周岁的,每人10000-15000元;18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每人10000元。

本条前款所列的安置方式,均为一次性安置。

第二十七条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实行城镇就业安置、社保安置、货币安置的农业人口,可以办理有关农转非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征地公告期满,被征地人不按期交出土地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的使用权和使用权证书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话,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关于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其实具体的赔偿还需要看当地对于此地段的赔偿标准来决定,具体的情况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询问。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和买房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今天我们为大量列举了一份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
    一、成都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 天津房子在办理产权后就可以卖出去,产权在两年内的应当交纳5.6%的个税,满两年不满五年的交纳1%的个税,满五年不用交个税。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简单来说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民法典》第六百零三...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限价房的概念。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


·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二手房产权如何查询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事先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是不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假如产权不属于买房者,那您最好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之中。那么,究竟买房者应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其实就是指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实践中,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于法定解除,当...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