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斗殴事件时,通常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这样好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责任方的责任大小。伤情鉴定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应用的非常普遍,是帮助司法鉴定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手段,那么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二、做伤情司法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由此可见,在人身伤害案件中,通常都是由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进行伤情鉴定的。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关受理、组织专家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和出具伤情鉴定报告等环节。公安机关对鉴定结果存疑时,有权要求重新鉴定。伤情司法鉴定结果对于最终定案非常关键,属于比较重要的证据。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
    现实生活中,夫妻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的事例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划分不够明确。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
    不离婚怎么告老婆重婚?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会解除后一段的婚姻,而前一段的婚姻是可以不解除的,如果解除的法院一般会准许的。2、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


·2023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姻编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


·离婚财产上诉书范文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进行财产判决,如果其中一方对该财产判决提出异议,需书写一份离婚财产上诉书向法院进行上诉,申请对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共有财产进行重新裁定,以下是一份离婚财产上诉书范文以及离婚财产上诉书书写时的注意事项。 离婚财产上诉书 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 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tjlytel}}>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可撤销婚姻的请...


·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多少
    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多少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怎么填写
    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怎么填写?家庭监护人信息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


·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办理。但是,不论是哪种方式,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而且,即使约定好了抚养权,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对于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议离婚的到哪里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