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索赔的注意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无论是人身受到了损害,还是财产遭受了损失,只要是属于受害人的,那此时都可以依法要求肇事的一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受害人在实际索赔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索赔的注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索赔的注意有哪些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二、交通事故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在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清楚,即使对方是肇事的一方,但也不是就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需要由公安交警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当事人按照划分的责任确定各自要承担的赔偿比例。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哦们的在线律师。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就是帮您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种案件中,醉驾案件的数量就不在少数。为了便于法官处理司机醉驾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对醉驾作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明确了醉驾司机应当承担的罪责。下面就一起来看看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还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权利能力。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时,胎儿就不再是胎儿,而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不再存在任何障碍。由于初生儿具有...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一、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的问题需要以地方政策为准,每个地区的地税标准都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


·认缴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
    认缴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账务处理: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具体内容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


·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会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调解,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