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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被公司录用之后,有些人已经同用人单位签完入职协议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符合,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这时可能会存在后悔的现象。很多人员担心如果后悔的话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签完入职协议后后悔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进行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签完入职协议后后悔怎么办1、试用期员工随时可以走人。 不需要赔偿老板的损失。2、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合同,内容上要求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由于我们还处在试用期,所以只需要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是在试用期,所以我们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如果不通知用人单位,是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哦。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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