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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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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
抗辩权我想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主要就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抗辩权一般都用在民法上,而且也有很多的特点和特征。那么你知道2017年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保证人抗辩权叫什么:

保证人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前者主要是指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后者主要是指保证人可以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这是因为从履行债务的角度来说,保证人在某种程序上也是债务履行人,所以,专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也应当享有。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一般保证保证人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都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的抗辩权来源于债务人,所以,不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影响保证人对该权利的享有。其次,这种抗辩权虽然源于债务人,但是该权利不属于债务人专有,保证人的抗辩权不因债务人的放弃而丧失,保证人在债务人放弃抗辩权后,仍然可以行使抗辩权对抗债权人。

保证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当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要由保证人代替其履行债务,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人也叫作第二债务人,同为债务人,保证人理应享有主债务人所有针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具有一下几个特点:

(1)对于债务人的抗辩权,不管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的保证人都可以行使;

(2)保证人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受债务人的影响,就是说不管债务人是否放弃了行使其抗辩权,保证人都可以行使此权利;

(3)保证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抗辩权,而不是以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来行使这一权利的。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由此可见,保证人的抗辩权是不能被剥夺的,抗辩权是保证人自我救济的一种措施,是依法享有的,就是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没有抗辩权也是没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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