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司法鉴定在一些刑事案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且司法鉴定必须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在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中,如果一些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话是需要申请司法鉴定的, 而且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的结果,所以我们应该依法,在有鉴定资格的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和我们来看一下。


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行费[2011]18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和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附表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项目,在省价格主管部门未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之前,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的,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收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四、司法鉴定机构异地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可以执行本省收费规定,也可以执行委托人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取司法鉴定费时,应给予减免优惠。具体优惠减免金额在不低于规定标准50%的幅度内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酌情减免相关的 司法鉴定费用。

六、在鉴定中,做某项鉴定必须同时做其他项鉴定才能构成该项目的完整鉴定,除明确规定可另加其他项收费外,只能按该项鉴定标准收费,不得累加其他项鉴定标准收费。

因鉴定机构原因造成原鉴定项目有遗漏或鉴定有误,需原鉴定机构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不得再收费。

七、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原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司法鉴定临时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6]36号)同时废止。

附: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当事人举证的时候,往往都需要第三方所出具的有证明性质的文件。 比如司法鉴定报告,它因为具有权威性、中立性从而而被各级法院作为能够采信的证据被采纳。但是司法鉴定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本身所提供的服务也是需要收费的。而河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比较合理的。当你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之前,首先要了解需要鉴定哪些项目,了解了项目之后,才能去计算大概需要多少的鉴定费用。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 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 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 美国投资者偏好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的投资决策更独立,而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可能受母公司的干扰;而欧洲投资者更喜欢多元化金融机构...


·公司法方向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知识要点?
    在我国律师这一职位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其不仅对法律知识的很熟知,还要通晓法律技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员,在司法途径中获得胜利,是一个具有正义工作。那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方向律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方向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知识要点 首先要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这是做律师的入门证;其次要学习会计、税务知识,最好要能考取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这样可以帮助企业进行...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


·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
    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虚假出资有很多方式,其中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是一些大型企业惯用的伎俩。因为大型企业名下子公司多,用这样方式进行虚假出资,隐蔽性高。如果涉嫌资金过大,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相关企业负责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套取子公司利润虚假出资的责任人承担的刑事责任 公...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司是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好奇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进行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叫企业兼并?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要考虑是否进行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公司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策略,它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那么,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兼并的有关事项。 企业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有哪些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除了英国、德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有成文法外,大都是主要通过判例在个案中适用,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时应当谨慎,应限制在司法审判中针对某一具体案件适用,不得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否则,公司法人人格滥用会成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滥用,必须在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原则基础上统一认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标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