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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认定条件和归属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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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认定条件和归属原则是什么?
无主物,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没有所有人或是所有人不清楚的物品。对物品放弃了所有权的也属于这个范围,如我们平常时丢弃的物品,这个对您来说是比较好理解的。但还有一层,即所有人不明的,并不包括讼争之物,而是说所有人不明确的才可认定为无主物。那么无主物认定条件和归属原则是什么呢?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无主物的概念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二、无主物认定条件

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2、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财产无主的情形有:

第一,财产所有人已不存在或者谁是所有人无法确定的;

第二,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第三,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公告满6个月无人认领的;

第四,无人继承的财产,即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或者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其遗产因无人继承而变成无主财产。

3、财产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

4、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所在地以及请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法院不得以职权认定财产无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资格作为申请人。一切公民、法人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他组织发现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都有权提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法院不得在无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认定财产无主。

5、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便于该法院调查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保护措施。

三、无主物的归属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综上可知,对于无主物认定,首先这个无主物必须是有形的;其次,无主物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如自身无法识别是否有所有人,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至于无主物的归属,则是谁先占有就取得该无主物的所有权,但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对于所有人不明的一些埋藏物等,其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若要更加详细的解答,可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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