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经常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由自己抚养孩子,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既然进入到诉讼程序,双方都希望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夫妻双方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呢?我们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一、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相信对于父母来说,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法院在审理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时,一般会将优先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父母如果要争取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与此相关的证据,在法院判决时会对自己更为有利。父母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对孩子进行妥善的安排才可以最大程度上减轻对孩子的伤害。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调整的,上浮的比数一般都是在10%-50%之间,不会有高于50%,自2014年11月央行降...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说,受伤的总是小孩,比如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这不仅是关系到小孩居住的问题,其实也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是有平均分配的权力的,离婚后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将为您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只要双方在...


·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如何预防租房被骗
    租房过程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有可能被骗的。尤其是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的时候被骗的可能性更大,那么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怎样防止被骗? 租房防骗招数一——仔细辨别房东真伪。一般来说,租房者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其次,请房东出示...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受赠方: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一、网签备案过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1、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从新签的材料,然后才能从新备案签新的合同。 2、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 不...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